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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导读】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三项问题,潍坊银行被监管责令改正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建蔷

12月25日,山东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于日前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监管措施文件显示,经查,潍坊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未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修订完善;

二是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基金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是代理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准入方面,存在缺少合规风控人员的专项合规和风险评估报告的情形。

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潍坊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监管表示,潍坊银行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基金销售业务内控制度机制,强化基金销售业务合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潍坊银行代销121只公募基金。在164家银行代销机构中位于118位,市占率不到1%。

公开信息显示,潍坊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2018年完成股权结构优化后成为地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务覆盖潍坊市全辖及青岛、烟台、聊城、滨州、临沂等地区。

经过多次增资后,该行注册资本金44.22亿元, 目前共有10位股东方,除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外,其余股东均为国企背景,潍坊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末,潍坊银行总资产为2685.63亿元,较上年末扩增14.56%。同期,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6.24亿元,同比增长11.85%;但净利润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0.92%至11.67亿元。

临近年末,多家基金销售机构因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有银行渠道,也有第三方代销平台,包括众禄基金、苏宁基金、资舟基金等。

近期,中国基金业协会召开基金销售业务委员会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基金销售业务重点工作。工作会议提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坚持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将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收益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基金销售业务自律管理体系,推动长期考核、“逆向销售”行为落地。

制作:舰长

编辑:格林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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