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公司因侵权赵丽颖被“限消”,目前涉事公司已无法联系
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广州市广舟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蒋某某和蒋某被广州互联网法院限制高消费,涉及与赵丽颖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案例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该公司和蒋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5万余元。
裁判文书信息显示,此前,该公司和某电商平台店铺的经营者高某某曾因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赵丽颖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该公司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15万元,高某某就其中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蒋某对广舟化妆品公司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信息显示,近日,广州市广舟化妆品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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